南京最大的苗木基地_南京最大的苗木基地在哪里
奇楠沉香树主要分布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一般生长在海拔400米以下的地方,主要分布在北回归线附近及其以南的地区。在中国,仅有的可以种植奇楠沉香树的省份包括广东、海南、广西和福建等沿海地区。此外,奇楠沉香树还可以在沙地、石灰质土壤,以及水分缺乏的坡地和山脊处生长。
考虑到江苏苏北地区的气候和地理环境,虽然该地区属于中国的东部季风区,冬季寒冷干燥,夏季湿热,但它的位置更靠近北方,且不在沿海地区。因此,苏北地区的气候条件可能不适合奇楠沉香树的自然生长。然而,如果您打算在苏北地区种植奇楠沉香树,可以考虑在温室或室内环境中进行种植,并确保为它提供适当的温度、湿度和土壤条件。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是嫁接的奇楠沉香树苗可能无法结香。
水土不服,不宜生长!气候也不利它长大!
国家提倡退林还耕的具体优惠政策:
1、要实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人承包 的政策措施,把握林权是核心,给粮是关键,种苗要先行,干部是保证退耕还林的主要环节,集中连片,形成规模,达到 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 。
2、补助政策
退耕地还林补助标准:
粮食:黄河和海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200斤,长江和淮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300斤。补助粮食一般为小麦原粮,不同地区确需调整粮食供应品种的由省政府确定,补助粮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补助年限:还草补助2年,经济林补助5年,生态林补助暂按8年计算。
现金: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补助年限和粮食补助相同。
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沙造林补助标准,只补助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3、免征农业税。对应税 耕地,自退耕之年起,不再征收农业税。
4、退耕地造 林后,禁 止间作粮食和蔬菜。在确保地表植被完整,减少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可采取林果间作、林药间作、林竹间作、林草间作、灌草间作等模式,实行立体经营。
5、退耕还林要以营造生态林为主,营造 的生态林比例以县为核算单位,不得低于80%,经济林比例不得超过20%。坡度在25度以上的坡耕地(含梯田)、水土流失严重或泛风沙严重、及一切生态地位重要地区必须营造生态林,要按照先陡坡后缓坡的原则进行退耕还林,还林后实行封山管护。在雨量较多,生物生长量高的缓坡地区,可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竹林和生态经济兼用林,适当发展经济林,对超过20%的经济林地,只补助种苗费。
6、退耕还林粮款补助对象为实施退耕还林的个体农户。尚未承包到户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荒滩地造林,只给予每亩50元的种苗补助。
7、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宜林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发放林权证。
8、对退耕农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补助粮食折算成现金或者代金券发放;种苗和造林补助费发放形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尊重退耕户的意愿,其费用只能用于种苗、造林补助。
9、退耕农户在完成现有耕地还林后,由县或乡统一组织,应继续在宜林荒山、荒沙、荒地造林。
10、退耕还林后必须实行封山禁牧、舍饲圈养,管护好林地免受人畜危害,确保造林的成活率、保存率。
退林还耕的果树补偿标准如下:
1、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125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90元。还生态林补助期限为8年,还经济林补助期限为5年;
2、黄河和海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200斤,长江和淮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300斤;
3、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补助年限和粮食补助相同;
4、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沙造林补助标准,只补助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4月28日,浙江省颁布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
《通知》确定全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收农用地(不含林地),一类地区不低于6.2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5.6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4.8万元/亩。
一、苗木补偿价格主要组成内容有:
1、圃存价
2、挖掘费
3、包扎费
4、苗木经营利润
5、圃内运输
6、装车人力费等。